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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局积极落实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野外非法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仅4月8日下午6时到4月9日下午5时,区公安局共办理此类行政案件7起,行政拘留 6人,罚款 5人次。
4月8日19时许,区公安局民警在冀东水泥厂东侧树林里将正在焚烧秸秆的冯某抓获,区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姜家营乡郭庄子村洪某在祭扫时,将山上荒草引燃,致果树被烧。区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处罚。
4月9日上午,白官屯派出所抓获郭官屯村露天焚烧秸秆的彭某,区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4月9日上午,七树庄镇闫家铺村村民宋某贤因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被七树庄派出所民警当场控制,区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4月9日12时许,杨官林镇黄家屯村李某中,因焚烧秸秆被区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4月9日8时许,火石营镇大岭沟村闫某某因在耕地内露天焚烧玉米秸秆,区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500元罚款。
4月9日早7时许,欢喜庄乡青庄坞村杨某某在耕地内焚烧秸秆,区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下一步,区公安局将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严查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来源丰润公安 丰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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