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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能效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柜项目公示

转载 唐山生活网01-05 10:2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唐山生活网 2872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轨道交通车辆用智能型综合控制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轨道交通车辆用智能型综合控制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轨道交通车辆用智能型综合控制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1日。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唐山能效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车辆用智能型综合控制柜项目,由唐山能效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建设。项目位于唐山市高新区庆北道南侧、学院路西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9′55"、北纬39°41′50.6″。总占地10834.98平方米,年产1000台轨道交通车辆用智能型综合控制柜。

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辅助设施、道路与绿化等;主要设备有压铆机、雕刻机、焊机、气动压力钳、气动螺丝刀、气动扳手、空气压缩机、数控铣床、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平台数据冲床、折弯机、剪板机、折管机、锯床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天然气取暖锅炉未建设,取暖采用电蓄热锅炉。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部分设备有所增减,主要有:电焊设备由原来5台,增加至12台,其中7台为备用;移动式焊机烟尘净化器由原来2台增加至5台。

三、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为:

1、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板材下料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焊接时产生的焊接烟尘。板材下料切割所有生产环节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焊接时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数控切割机、压铆机、冲床、折弯机、焊机、数控铣床、空压机等设备。采取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设备加装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的废焊丝,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及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焊接过程产生的废焊丝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站;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切削液使用耐腐蚀性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防渗

该项目对危废间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

四、环保措施调试效果

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7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KHJ201810YS008)。监测期间,生产负荷85%,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1、废气

经监测,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50mg/m3,监测结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mg/m3。

2、废水

该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在7.74-8.41,COD日均值浓度最大值353mg/L,BOD5日均值浓度最大值93.9mg/L,SS日均值浓度最大值278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即pH:6-9、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日均值浓度最大值43.00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限值要求,即≤NH3-N 45mg/L。

3、噪声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5.9-62.4dB(A),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焊接过程产生的废焊丝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站;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用耐腐蚀的容器暂时储存,储存间做防渗防腐措施,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总量控制要求

该项目未建天然气取暖锅炉,所以不涉及SO2、NOx排放,满足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SO2:0.07t/a;NOx:0.212t/a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该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检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结果,该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完善验收相关的资料后可上报环保部门。

2、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制度的落实。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轨道交通车辆用智能型综合控制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13582880703

邮箱地址:tstaiy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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