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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内蒙古检察院的最新回应

转载 杨红媛2018/04/17 17:52:4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凤凰网微博 作者:唐山生活网 2813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就“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今日公安部和内蒙古检察院分别作出最新回应:
公安部:高度重视,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

内蒙古检察院: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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