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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王东峰新任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不再担任!

转载 杨红媛2017/10/28 17:25:2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新华社 作者:唐山生活网 33598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北京10月28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赵克志同志不再担任河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王东峰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胡春华同志不再兼任广东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希同志兼任广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兼任辽宁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尤权同志不再兼任福建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于伟国同志任福建省委书记。

      陈求发同志任辽宁省委书记。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26日,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王东峰为市委副书记。

      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王东峰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王东峰,男,汉族,1958年2月生,陕西西安人,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河北省委书记。

1981.07—1982.09,陕西省西安市旅游供应公司干部;

1982.09—1984.07,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贸易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4.07—1987.07,陕西省西安市政府财贸办综合业务处、市委财贸部政策检查处干部、副主任科员;

1987.07—1989.08,陕西省西安市委办公厅秘书处秘书(副处级);

1989.08—1991.07,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研室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

1991.07—1996.05,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6.05—1998.02,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1994.09—1996.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8.02—2001.01,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0.03—2001.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1—2003.01,陕西省渭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1999.09—2001.07,在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03—2003.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哲学专业学习);

2003.01—2004.07,陕西省铜川市委书记;

2004.07—2013.0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03—2005.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7.05—2007.07,在国防大学第30期国防战略研究班学习;2010.05—2010.07,在中央党校第47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04—2016.09,天津市委副书记;

2016.09—2016.11,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6.11—2017.10,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7.10—,河北省委书记。

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十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九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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